

为了深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,2021年5月31日,我校中心组学习(扩大)会议上专门组织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学习。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王兴国,党委委员、副校长夏晓刚,党委委员、副校长杨丽春,党委委员、副校长龙义禹,党委委员、监察室主任钟卫东,党委委员、后勤保卫科科长霍永生以及各科室负责人、全体党员参加学习。
会上,党委委员、监察室主任钟卫东同志围绕州纪委州监委下发的《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》,选取了“初心丧失任性滥权的‘一把手’”,“迷失自我甘于被围猎的‘掌权人’”,“利欲熏心觊觎扶贫民生资金的‘蝇贪’”中的4个典型案例组织警示教育学习。
会上,党委书记、校长王兴国同志强调,各科室负责人、党员同志要以案眀纪,引以为戒,认真组织接下来的各项警示教育活动,保证教育活动不走过场,不断用熟知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,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,做到警钟长鸣。
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,大家一致认为: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再一次告诫自己,要把党的纪律作为悬在头顶上的“三尺利剑”,要守住清正廉洁底线,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,立足自身岗位,讲大局、尽职责、强作风、比奉献,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搞特殊、越雷池,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浸在骨子里、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。